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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色政权第一位检察长梁柏台
——“请听档案说”系列微视频之三
梁柏台,1899年出生于浙江省新昌县,1922年进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1年从苏联回国,被派往中央苏区参加建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色政权。到红都瑞金后,梁柏台参与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起草,执笔起草了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》。同时,还主持起草了《革命法庭条例》《看守所章程》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程序》等十多部法律法规,初步建立起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。毛泽东同志称赞梁柏台为“红色法律专家”。
梁柏台还先后担任临时政府司法委员会委员、司法人民委员部副部长和部长、最高法庭(院)委员、临时检察长等职,在我国人民审判、人民检察历史上有着重要地位。苏区最高法院成立后,组织最高特别法庭,开庭审理了原中央执行委员、于都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熊仙璧等贪污渎职一案。最高法院指定梁柏台担任最高特别法庭临时检察长。这个案件在中央苏区引起极大震动,是早期人民检察制度在执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。图为中华苏维埃最高特别法庭关于熊仙璧的控诉书、判决书,1934年3月29日出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机关报《红色中华》对此进行了刊发。
1934年10月,中央红军主力被迫长征。梁柏台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战斗,任中共中央分局委员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副主任。1935年3月,梁柏台率中央政府办事处部分人员在突围中不幸负伤被捕,后被敌人“铲共团”杀害,时年36岁。
(来源:检察日报社 指导单位: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统筹:戴佳 视频:正视工作室 韩云峰 李泽 )